鵝鑾鼻燈塔

 

鵝鑾鼻燈塔

 

鵝鑾鼻燈塔

 

鵝鑾鼻燈塔

 

鵝鑾鼻燈塔

 

鵝鑾鼻(Cape Eluanbi),為台灣最南端的岬角,又名南岬(South Cape)。其位置於臺灣屏東縣恆春鎮,為中央山脈盡處臺地的最南端,隔著巴士海峽與菲律賓相望。

鵝鑾鼻之名來由,眾說紛紜。其中墾管處廣傳的說法如下:「鵝鑾」可溯源於南排灣族語,意為「船帆」,因該地西側香蕉灣有顆形似船帆的石頭,因而取名「鵝鑾」,西側大石被稱為船帆石;而「鼻」在台語中意旨物體突出而像鼻子的部分,即為岬角之意(如:貓鼻頭),因而得名鵝鑾鼻。臺灣日治時期之文獻上,此地常以片假名書寫為「ガランピ」,或漢字「鵞鑾鼻」。

清代多記載臺灣最南點為「沙馬磯」或「沙馬磯頭」,例如黃叔璥的《臺海使槎錄》載:「南路界盡沙馬磯頭,相傳地脈直接呂宋。」,但現代對於沙馬磯頭是貓鼻頭或鵝鑾鼻則未有定見。

鵝鑾鼻一帶原為排灣族龜仔甪社(Kuarut)之領地。其地形為珊瑚礁隆起之台地,三面臨海,一面背山,地勢險要且沿岸多珊瑚暗礁,由於地處巴士海峽與太平洋交會之處,往來漁船頻繁,其海下之暗礁險惡甚之。

清同治六年(1867年),美國商船羅發號(又譯羅妹號),於鵝鑾鼻西南方約15公里的七星礁觸礁沉沒,船長亨特(J. W. Hunt)夫婦偕同船員水手14人游至獅龜嶺(今龍磐草原一帶)上岸,因誤闖龜仔甪社領地,而被原住民誤認為侵略者,而殺害之,僅一名粵籍水手逃生,受當地居民幫助輾轉送至打狗英國領事館,促而使中美雙方簽訂南岬之盟。但也因清廷在台消極治理之作為,並稱:「告以生番不歸地方官管轄,嗣後請飭外國商人謹遵土牛之禁,不可擅入生番境界,以免滋事。」,埋下日本企圖佔領台灣的野心。

清同治十年(1871年),琉球漁民因遇颱風,而漂至八瑤灣(今滿州鄉九棚-港仔一帶),因船毀壞無法獨力回國,而深入異地與高士佛社的原住民起了衝突,而54名琉球人進而遭原住民殺害。而日本為此為藉口,起兵討伐原住民,引發兩年後的牡丹社事件。經歷兩次大規模外國漁船觸礁案,清廷無法坐視不管,首先於琅嶠猴洞山(今恆春市區)興建縣城,定名「恆春縣」;再者委託英國皇家學會的畢齊禮(Michael Beazeley)勘查恆春半島地貌,尋求興建燈塔的地點,後於現今鵝鑾鼻燈塔處,以100塊銀元向龜仔甪社購買土地,興建燈塔。

鵝鑾鼻公園在1982年成立,以鵝鑾鼻燈塔為主體,規劃出鄰近五十公頃的風景區,後又劃為國家公園管理。鵝鑾鼻燈塔是一座位於臺灣屏東縣恆春鎮墾丁國家公園鵝鑾鼻的燈塔。該燈塔一度被認定為台灣最南端的標誌也是照射距離最遠的燈塔,後被台灣最南點地標取代。最初落成於1883年,並經多次重修,現今建物為中華民國政府於1962年重修建成。